法律协会于10月31日在学院楼1205举办第三期“以案说法”活动。法律系党支部书记徐燕以及法律协会指导老师周芳芳受邀出席。
“以案说法”就是将实际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让同学们以此进行讨论,本次活动以"范冰冰逃税案"和"滴滴司机杀人案"为例,由法律系18级新生曾伦和王晨茜担任本次主讲人。
活动伊始,主讲人曾伦以“范冰冰逃税案”为例,他向同学们解释了范冰冰和刘晓庆逃税案的处罚不同的原因并让同学们从该案件的不同角度进行谈论。随后,王晨茜同学为会场的同学们讲述了本次活动的另一个主题“滴滴司机杀人案”,她从法律的角度和同学们讨论对该事件的看法,还为同学们讲解了一些乘坐网约车的日常防护措施。

(主讲人和同学们在现场互动)
周芳芳老师表示:“这一次的活动,法律协会的同学将会场布置得很好,让人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下解决了同学们的疑惑。而且主讲人作为一名新生,却能够把案件剖析得这么详细,这是相当不错的。"
活动结束后,法律协会会长表示:"本次'以案说法'活动为同学们营造了一个探讨法律与生活的平台,让同学们在说法中领略法律的智慧,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掌握法律知识,活学活用。将法律知识从案件引申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