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在这个金秋送爽的季节,我们法律系迎来了2017级的新同学,你们的到来,意味着新鲜血液的注入,预示着更加朝气蓬勃的未来,我代表法律系全体老师,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王广辉主任讲话
恢复高考以来,我国的大学录取率由早期的5%多一点到2016年82.15%,成长了16.43倍,但大学生仍然被视为“天之娇子”,考上大学依然被认为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亲戚都会为你感到高兴。但同学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考上大学只不过是完成了一个阶段的任务,并不是人生目标的最终实现,辉煌只代表过去,大学阶段比起过往的学习将更加艰苦,对能力的要求会更高,需要认真思考如何才能去尽快适应,获得更强的在社会中生存的能力。基于此,我想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与大家共勉。
一、是如何适应大学的学习
进入大学之前的学习,主要是知识的获得,更多是知道某些知识性的结论,并没有解决该结论是如何得出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样的教育体制和学习氛围下,学生养成的是被动学习的习惯,以老师的传授为唯一获得知识的渠道,以老师讲授的结论为唯一正确的答案,注重于对某种知识结论的记忆,不去思考这些知识要解决我们生存中面临的什么问题,能够解决到什么程度,还存在什么问题。进入大学以后,同学们要改变这一习惯,实现这样几个方面的转变:
1.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将学习视为获得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过程,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是学生的职责,而不是为了完成学校和老师布置的任务;不是给家长、学校、老师学习的,而是为自己进入社会以后获得更好的生存能力,追求更好的生活状态而进行的准备与积累。以此为动力,无论是听课还是参加其他的学习活动才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才不会把学习视为非常枯燥的事情,作为一种负担对待,才会将学校、老师要求学习变为自己要学习,并从中体会到乐趣,身心产生极大的愉悦感。
2.由单纯课堂学习方式向多种学习方式的转变。课堂教学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基本途径,很多现代化的手段被用于课堂教学过程之中,都是为课堂教学服务的,不能取代课堂教学这个基本的环节。但不能因此而认为大学的学习就是课堂听课,将课堂作为唯一获取知识、培养和锻炼自己专业能力的途径。除了课堂学习之外,需要在课下通过阅读相关的学术文献和著作对课堂讲授的内容进行消化理解,在此基础上开拓视野,进行思考;需要参加诸如学术讲座、读书会、专业论文写作、辩论技巧训练等学习活动,来训练自己的理解、判断能力;需要进行专业学习的同时,去获取相关学科的知识,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增强对法学理论的领悟能力;否则,课堂教学获得的知识无法内化到思想意识之中而变成自己的东西,自然也就无法转化为运用已有的专业知识去解决未知问题的能力。
3.由校园学习向校园与社会相结合学习的转变。学生的学习主要集中在大学校园中进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当然是需要的,也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的。但并不意味着大学生的学习只能封闭在校园内完成,不需要与社会接触,去观察和了解社会。且不说人本身就是社会动物,不与社会接触无法真正实现社会化,与其他的动物无法区别开来,单就学校所学的知识而言,根本上来自于对社会的观察与思考。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如果脱离社会进行,便无法真正体会到学习内容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而真正理解,尤其是不能通过观察社会而发现所学知识与社会之间是否存在脱节,由此形成问题意识而进行思考。特别是对于学习法律的而言,如果不去观察接触社会,就无法切身体会到法律的有限性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能将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统一起来,容易把法律问题的处理变成让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的简单对号入座,失去其高度的智慧性,让法律人无法产生职业的荣耀感、神圣感。
二、是如何看待我们的大学
各国的大学由于办学历史、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因素,获得的社会评价确实存在差别。从主观愿望讲,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进入到最好的大学学习,为自己寻找到一个更高的起点,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个人最终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能力大小与水平高低,根本上不由其就读的大学来决定,而取决于其自身的努力程度与领悟能力,就是古语所谓的“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也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有成就之人并非都毕业于最好的大学,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从另一方面看,大学的设立,国家是有标准的,凡是能够招生的学校,都具有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教师都能够担当起完成专业教学的责任,大家获得的文凭在法律层面与其他大学没有差别,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我们学校的硬件设施是非常好的,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各种设施设备,老师也具有解决大家学习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同学们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要将自己学习方面的问题归因于学校和老师。要经常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全身心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了,是否尽到了最大程度的努力了,老师传授的知识是否真的接受了。有道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自己不努力,再好的学校和老师也无法让你学到真本领,只要努力了,方法得当了,多高的成就都有可能达到。
三、如何成为合格的法律人
世界上有大学开始,便有了法学,与神学、医学共同构成最古老的三大学科。法律是人类的伟大发明之一,其他的发明是教人如何征服自然,法律则是让人如何征服自己。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很多磨难有天灾的成分,更有人祸的因素。人祸的发生,根源就在于人与生俱来的贪婪、野性而导致的堕落,法律就是要让人能够借此管住自己,法律职业就是一个从事管人的职业,具体讲就是运用法律来约束限制人的野性、张扬人的理性与德性的职业,这就注定了法律职业具有替天行道的性质,具有无比的神圣性。法治国家能否建设成功,根本的标志就是看我们能否用法律把自己管住管好。而要担此重任,首先必须将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法律人的标志并不以学习法律专业为判断标准,而是要具备法律职业群体应该具有的如下特质。
1.强烈的规则意识
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但是作为法律人,不要将规则局限于法律的形式上,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很多的与人们行为有关的规则,如交通规则、礼仪规则、宗教戒律、道德规范等,共同发挥着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法律人应该养成凡规则必遵守的意识,对规则有发自肺腑的敬仰、敬畏之心。遇到任何问题,不要期望在规则之外寻求解决的办法,更不能将不遵守规则作为有能耐的体现。一个法律人都不能自觉地遵守规则的话,何以能够去要求他人遵守规则?
2.坚定的法治立场
法律是一种实践理性,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建立在以理性方式来面对和处理各种利益纠葛的基础上,实现定纷止争的作用。在法律的范围内,你应有的权利是受到保障的,发生纠纷时有专门的解决机制,受到侵犯时有一定的救济渠道,不因人的地位高低、权力大小、财富多少而有不同。无论纠纷有多大,在法律内都是可以解决的,超出法律的范围,你将失去公平的机会,靠权力,你未必有,有的话也未必能够最大;靠金钱,你未必能够最多;靠武力,你未必能够最强大。因此,作为法律人,遇到任何事情,应该冷静和理性对待,不要冲动和感情用事;看待有关问题,无论他人基于什么视角,你自己必须坚守法律的立场;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并且能够从法理上给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做到以理服人。讲出的道理要充满智慧和理性,体现你的专业思维和素养。
3.正气的行为举止
法律代表着公平正义,但需要借助于法律人才能得以实现,社会大众主要是通过法律人的守法、特别是执法活动来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认同法律的权威的,这内在地要求法律人要一身正气,行为举止处处能够彰显法律的精神,法治的气质,才能同法律蕴含的公平正义价值相匹配,才不至于损害法律的权威。可以说,法律人就是法律的化身,法律人的行为举止,不仅直接影响到社会大众对法律权威性的认同与遵守,更重要的是代表着一个国家和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所以,法律人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进行社会交往的时候衣着需得体、举止守礼仪、语言要文明、说话讲逻辑、表达有条理,男人显绅士风度,女士有淑女气质,让看似冷冰冰的法律规范借助于法律人的血肉之躯而赋予其生命,显示其魅力,社会大众才能因此而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产生深刻的信任,认同并服从法律的权威。在今后的学习中,同学们不仅要去获得法学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去培养自己具有法律人应有的精神气质,将来才有可能更好地融入到法律职业群体之中,在获得同行认同的同时也能让自己产生崇高的职业荣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