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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律系学子被聘为洪山区街道办事处团(工)委兼职副书记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来源:法律系提供   发布时间:2016-05-04  阅读:

5月4日青年节,洪山区团委五四表彰暨街乡(兼职)团委副书记聘任大会在洪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会议中心举行。我校法律系1303班学生陈正用被洪山区团委正式任命为洪山区卓刀泉街道办事处团(工)委兼职副书记。

为进一步落实群团改革,切实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增强洪山区团组织力量,拓宽联系青年渠道,洪山区决定选聘街乡(兼职)团委副书记。经过筛选、面试、复评,在征求单位及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最终从40余位候选人中确定10人作为“洪山区街乡兼职团委副书记”人选。

陈正用,中共党员,历任1303班班长、法律系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曾获武汉学院“松海奖”学生奖学金、“陈一丹杰出学生奖”提名、2014年与武汉学院辩论团队参加湖北省八校辩论赛取得冠军。他关注国家政治经济形势,擅长政治经济热点的分析和评论,曾在《求是》等中央和地方政治经济类网站上发表理论文章34篇,《求是网》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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