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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法律系学子为教师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来源:法律系提供   发布时间:2015-04-09  阅读:

4月9日上午,一场特别的报告会在二号报告厅举行。来自法律系的三位优秀学子分别从“建设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治校”、“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三个方面与我院教师分享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与体会。院党委书记吴怀先、副书记刘克俭、副院长雷泽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各系学办主任、专兼职辅导员聆听了报告。

法律系1201班学习委员陆良青

法律系1201班学习委员陆良青结合近期发生的“仇和落马事件”以及刚刚召完的“两会”中有关法律的热点、亮点以及武汉的“市民之家”的运作情况,分别从“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三个方面发表了自己对“建设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的见解,并用“官员是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说话的官员”为本部分的交流做专题小结。

法律系1201班班长张冬

法律系1201班班长张冬主要从“依法治校的背景及原因”和“依法治校的贯彻落实”与在座观众探讨了该对“依法治校”的看法。在简单地从客观、法律和学校发展三个简单地介绍了“依法治校”的背景和原因后,她通过例举我校张贴的“有关禁止外卖进入学校的告示”、上课出勤率低,期末监考中出现的选择性“执法”、“执法”任性、不作为和乱作为、“钓鱼”执法现象等案例,结合相关的法学理论知识,生动地阐述了学校应如何做到“依法而科学的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合理‘执法’,不要‘任性’”。她引用原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的一句“母校就是那个你一天骂她八遍却不许别人骂的地方”名言包含深情地表达了自己对武汉学院的热爱,引来在场观众阵阵喝彩。

法律系1203班班长吴蕊

法律系1203班班长吴蕊刚一上台就大胆地询问院党委书记吴怀先对“法治观念”的看法。随后她从《决定》中的部分原文入手,从国家、社会和落实方针(即“法律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三个角度论证了我国法治及落实情况。最后,她结合《教师法》中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学术腐败问题、大学生犯罪等问题,指出现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存在的“三重三轻、一严一宽”问题,呼吁师生要增强法治观念。

院党委书记吴怀先

党委书记吴怀先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三位主讲人将理论知识融入学业实践和高校管理,明确阐述个人见解,展现当代大学生自信与担当,也使得报告更为入理生动。他要求,广大党员师生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将学法意识转化为内在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尊法、守法、懂法、用法”,进而帮助引导广大师生加强自身学习,推动多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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