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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刘红副教授出席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第八次年会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来源:法律系提供   发布时间:2014-06-10  阅读:

6月7日—9日,2014年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第八次年会在龙城太原举行。作为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机制秘书长,我院法律系刘红副教授出席大会并作工作报告,她起草的《关于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指导意见》,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现场(摄影:戚兰)

 

本次年会由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机制主办、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承办。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及山西省法学会领导、全国32所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负责人、法学教育专家学者、实务界领导精英及万国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杭州法源软件公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负责人等64位专家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围绕“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转型发展与服务社会”为主题展开研讨。

刘红副教授起草的《指导意见》,全文共5000字,涉及7个方面,26条建议。主要有“在高考改革引发的重要转型期,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应抓住契机不断变革;遵照法律人才服务社会的宗旨,正确定位,凝聚特色,进一步完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重新设置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是首务;以实践教学为突破口,强化学生法治思维和法律技能的训练与提高至关重要;改革教学方法,引进实务专家,建设互动型和开放型的课堂亦不可少;实施教考分离,坚持“三考”培训,以提高学生就业水平是辅助;建立制度、人才、资金、政策等全方位的保障体系是根本”等建议。该《指导意见》成为转型期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发展与创新的应对指南。

教育部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马跃进教授在大会上充分肯定了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定位。他指出,三本高校同一本高校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定位应该是一样的,培养的规格也是统一的,不应该降格培养。独立学院培养的法律人才不一定比公办学校培养的人才差,甚至要好。

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机制成立于2008年,是全国独立学院系列中唯一的开展学科性教育研究的组织,首席总顾问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院长覃有土教授。协作机制以年会研讨、交流协作的方式,很好地促进了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快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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