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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济学院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

作者:王刘娟    摄影:    编辑:范君彦    审核:罗茜    来源:金融与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17  阅读:

9月15日下午,金融与经济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25年12月27日修订,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专题学习活动,引导全院教师树立规范用语用字意识,营造文明、标准、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化氛围,践行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目标要求,规范教育教学与校园公共用语用字,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上,学院副院长周利传达了学校《武院教〔2026〕44号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党总支副书记常桥传达了学校《武汉学院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武院教〔2026〕37号);院长助理曾志勇传达了学校文明校园创建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竞赛活动。

学院办公室主任苗献芬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法律修订背景、核心条款、实施意义和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解读,重点讲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公民学习使用权利、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教育教学和公共场景文字使用要求等关键内容。希望老师们结合教学、科研、办公、校园宣传等日常场景,梳理教学授课、课件文稿、公示公告、横幅标语、新媒体推文等方面的用字用语规范要点,纠正日常存在的不规范用字、口语化表述、网络低俗用语等问题。

会议指出,本次修订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以法治形式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健康发展以及校园文化建设。

会议强调,针对金融经济类学科专业性特点,将来学生在金融领域进行文件撰写、数据分析报告、学术论文、行业交流、社会实践汇报等工作,对语言文字的严谨性、规范性、准确性有着极高要求。希望专任教师能通过课堂教学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以规范语言文字赋能人才培养、助力学风建设。也要求会后,各个支部、各个班级能通过研学的方式、班级集体学习的方式以及个人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帮助学生在未来职场中精准传递金融信息、规范开展业务沟通、严谨完成文书撰写,契合金融行业合规严谨的职业准则。

学习过程中,老师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院长黄汉民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是学校本阶段的三大目标之一,要求老师们系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核心内容和规范要求,深刻认识语言文字规范化不仅是个人文化素养的体现,更是传承文化、践行法治、担当使命的基本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自觉规范用语用字,摒弃不规范网络用语。”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旨在强化全院教师的语言文字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完善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体系。下一步,金融与经济学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常态化开展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引导全院师生坚定文化自信、厚植文化底蕴,以严谨规范的素养风貌助力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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